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关于“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商总局研究制定了《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
影响
《清单》的出台,是工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内容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基础,在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本次《清单》共纳入12项抽查事项,还明确了各检查事项的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100%全部实施随机抽查,具体事项如下:
1、 直销违法行为;
2、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3、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4、 拍卖活动资格;
5、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
6、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等违法行为;
7、 公示信息;
8、 登记事项;
9、 年度报告;
10、 广告违法行为;
11、 商标违法行为;
12、 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等标志违法使用行为。
《清单》由工商总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梳理形成,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在《清单》的基础上,依法增加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
>>法规链接: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http://www.saic.gov.cn/zwgk/zyfb/zjwj/xxzx/201701/t20170103_173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