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大律师事务所
奥大说法 News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6-06
浏览次数: 67
来源:

 

背景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相继成立。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由此,我国的自贸试验区开启了“1+3+7”扩展试点新格局。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总体达到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影响

这次已是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的第三版方案,这一方案以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制度创新,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进一步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为基本原则,更加突出开放引领、更加注重风险防控、更加突出联动发展、更加突出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为其他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提供改革创新借鉴,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积累更多经验。

内容

方案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方案也首次提出,上海自贸区要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上海自贸区要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和有序竞争的投资管理体系、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和通关便利的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和有效防控风险的金融服务体系、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府管理体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强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同上海市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或在上海市推广试验。

方案共七大板块,23条内容,包括上海自贸区要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强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方案同时要求,上海自贸区要创新合作发展模式,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要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法条连接:

 

《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3/31/content_5182392.htm

 

推荐新闻
回到顶部
Copyright ©2017 广东奥大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