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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

日期: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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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备更新,推动产业升级,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1号)。

 

影响

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调整后,三大类进口货物中,其他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由5年缩短至3年,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是极大的政策利好,适用该政策的减免税进口设备监管期缩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企业的技术更新升级。

 

内容

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条连接:

 

《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1号)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3755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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