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大律师事务所
奥大说法 News
背景在营改增试点运行过程中,各方陆续反映了一些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操作问题有待统一和明确。为此,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以下称《公告》),明确了四个方面问题。 影响《公告》除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外,其他事项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内容一是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的问题。明确了纳税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在按照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对相同业务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只需将有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二是关于交通运输业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明确了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并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用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如相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三是关于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为方便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其他个人(自然人)及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提高承租方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比例,同时减轻租赁双方负担,公告明确个人可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四是关于贴现、转贴现业务发票开具的问题。自...
发布时间: 2017 - 09 - 27
浏览次数:35
背景8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制造强省。 影响《若干政策措施》聚焦于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在落实现有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10条措施。广东省人民政府预计2017年至2020年通过降低税收负担、社保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等累计可为企业直接降成本2600亿元左右,其中2017年降成本620亿元左右。 内容《若干政策措施》聚焦于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在落实现有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10条措施,其中降成本措施7条,支持制造业发展措施3条。1、 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提出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调整契税办理期限等措施。2、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提出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用地,优先发展产业土地出让底价按标准的70%执行,鼓励工...
发布时间: 2017 - 09 - 27
浏览次数:41
背景从全球范围来看,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不稳定因素很多,一些逆全球化思维不断涌现,全球吸引外资都处于一种下降的态势。基于这样一个大环境下,结合我国现在国内经济进入稳定增长、结构化的发展态势,而我国引进外资的优势主要靠要素成本低的现实状况,我们需要转变成主要依靠我们的市场规模、基础设施及人力资源。在这样一个转型的阶段,需要利用外资,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对外资强有力的磁场,使得吸引外资的规模保持稳定,结构持续优化。 影响该通知明确,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体优化吸引外资的营商环境。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营造一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营商环境,破解外商投资“痛点”和障碍,将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吸引力。 主要内容一、 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尽快在全国推行自贸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提出持续扩大开放的的12个领域或者行业,特别是要求对这12个领域要有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这些领域其中的一些都是外资十分关注的。 二、   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包括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在华的利润扩大在华的投资,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在全国进行实施,要促进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相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
发布时间: 2017 - 09 - 27
浏览次数:49
背景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国务院2003年1月制定的,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其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实际情况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范围过宽,难以满足鼓励创业创新的需求,对工商部门与许可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相关条款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2017年8月发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下称“《办法》”),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部门的监管职责等进行了调整及明确。影响《办法》为适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的需求,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变革,这是政府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内容一、调整范围《办法》进一步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的经营活动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办法》明确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二、执法方式《办法》强调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办法》明确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发布时间: 2017 - 09 - 27
浏览次数:45
背景自从新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以来,因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放宽,新注册公司数量激增。相应的,股东之间的纠纷、股东与公司的纠纷也是接踵而至。在与公司相关的案件中,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以及公司决议纠纷占比最重,成为公司类纠纷中的高发案件。为解决《公司法》适用及复杂的审判难题、细化公司类纠纷的法律适用准则、及司法实践当中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2016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影响该司法解释,一方面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和发展壮大,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将提高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国际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还有就是解决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适用公司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提高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公司法的水平。  主要内容一、     完善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制度《解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则:一是确定了决议不成立之诉,与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决议之诉一起,共同构成了“三分法”的格局;二是明确了决议效力案件的原告范围;三是明确了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2017 - 09 - 27
浏览次数:50
背景7月30日,商务部公布《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影响《决定》是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举措,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 内容此次修改的核心是: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和关联并购的,适用备案管理。《决定》同时明确了相关备案程序和信息报告要求。另外,还新增了“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手续,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涉及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内容。 》》 法条连接: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707/20170702617582.shtml?from=singlemessage
发布时间: 2017 - 08 - 21
浏览次数:30
回到顶部
Copyright ©2017 广东奥大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